深圳质量工程师培训 根据《第一批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取得质量工程师证书,中级直接可申报工程师(中级)职称,初级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不用参加任何考试和评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关于执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2000年1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也称质量工程师资格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培训内容:1、质量管理概述 2、供应商质量管理 3、质量管理体系 4、统计过程控制; 5、质量成本管制 6、质量检验保证 7、质量改进方法 8、可靠性分析系统 9、六西格玛管理 10、测量系统分析 11、实验设计应用 12、概率统计应用 13、质量评估方法 14、计量管理知识 15、质量机能展开 16、业务流程重组 17、相关法律法规 18、质量管理工具 19、质量管理方法 20、顾客关系管理。 学员对象:企业品管/生产/工程/研发经理、ISO代表及客户验货代表,有关商检人员、质监人员,技管人员,售后人员,及有志于品质管理人士等。 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质量工程师中级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生,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已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到2004年底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6、中专学历,可以报考质量工程师初级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情况: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证书颁发:考试合格者,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执业资证书》,电子注册,网络查询,全国使用,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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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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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文字如有变化,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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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冠龙华分校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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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赣冠职业培训学校(原深圳电子培训中心),是经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学、目前在深圳市规模最大、培训项目最多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它隶属于中国赣冠教育研发产业集团。该集团在北京和上海分别设有北京赣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赣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在北京还拥有实力强大的兄弟单位——北京合诚汇智学校。目前,赣冠教育集团作为全国综合性的特大型教育机构正在教育、研发、产业三大领域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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