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9〕74号)的安排,我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报名通知,并依照此通知在网上录入资料后再到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一、考试级别、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初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三)报考中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财政部为限制会计工作年限不足人员报名考试,规定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不能通过网络报名中级考试,如需报名请携带有关证件到报名点现场审查报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以上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2010年12月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
三、考试时间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10年5月15、16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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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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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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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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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文字如有变化,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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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冠西乡分校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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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赣冠职业培训学校(原深圳电子培训中心),是经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学、目前在深圳市规模最大、培训项目最多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它隶属于中国赣冠教育研发产业集团。该集团在北京和上海分别设有北京赣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赣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在北京还拥有实力强大的兄弟单位——北京合诚汇智学校。目前,赣冠教育集团作为全国综合性的特大型教育机构正在教育、研发、产业三大领域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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