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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4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5-7-9

  参加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4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考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1)。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深圳地铁2号线华强北站A出口附近)。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报名发证登记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报名发证登记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报名发证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的考生的证书、报名发证登记表将于7月13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报名发证登记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我院业务受理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3777159。

  附件: 1、人员名单(请点击查看)

  2、授权委托书模板(请点击下载)

  深圳市考试院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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