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教育部新规定明年起 读MBA须先有工作经验

教育部新规定明年起 读MBA须先有工作经验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7-1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编制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和初定大纲规定,2010年要读MBA必须先有工作,必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0年8月30日。同时,我国MBA培养院校将新增55所,达到182所,其中川内新增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和西南科技大学,川内具有MBA办学资格的院校达到8所。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教育部新规定明年起 读MBA须先有工作经验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04-2017 www.szedu.net 深圳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