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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应注意避免考试时的4类无意违规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4-8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任卫军)  还有3天就要迎来4月自考,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人士提醒,考生在备考之余还要再温习考规,上场考试要避免4类无意违规。

  据介绍,1月自考中有65名考生违规受罚,其中有些考生是无意违规,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被视为一类违规。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以往总有些考生用手机看时间。依据自考有关规定,考生一旦把手机带入考场即视为违规。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也不允许带入考场。考生更不能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被视为一类违规。据介绍,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的这段时间主要安排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如时间富余,考生可先浏览试卷,做到心中有数,待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可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答卷按顺序平放在桌面上,静候收卷。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被视为一类违规。有些参加全日制的考生很可能在同一考场遇到相熟的同学,在考试过程中千万别交头接耳或互打手势,依据自考有关规定,出现这些情况都属违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被视为一类违规。有的考生好心在答题卡上写“辛苦了,老师”等话语,结果却适得其反。还有的考生用蓝色字迹的笔答题,也属于违规行为。在4月自考中部分无客观题的课程要用“无选择题答题区”答题卡,考生要按规定作答。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考生考前不要只顾复习课本,也要抽出时间熟悉自考相关违规条例,一旦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后悔就来不及了,最严重的将被停考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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