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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第五(1)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4-1

  第一节 代理建账建制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

  一、 代理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

  1、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私营经济业户;

  2、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个体、私营经济业户;

  3、个人租赁、承包经营企业。

  对于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

  二、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一)复式账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1、个体工商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建立复式账:

  (1)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

  (2)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

  (3)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者

  (4)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的列支标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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