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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初级经济法》精讲第三章(2)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3-9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纳税人

  (一)营业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

  A.转让著作权的个人

  B.销售集邮商品的个人

  C.从事货物保管业务的单位

  D.从事修理修配业务的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选项BD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一)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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