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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初级经济法》精讲第二章(3)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3-9

  (六)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与支付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法定休假日等

  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加班)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扣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例题·简答题】夏某的日工资为12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她在2008年10月的一个周六加班了1天,在“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了两天。请问夏某10月份可以获得多少加班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夏某可以得到什么救济?

  [答疑编号632020406]

  『答案解析』夏某周六加班1天,获得2倍工资报酬,120×2=240元,法定假日加班获得3倍工资报酬,120×3×2=720元,一共是240+720=960元。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王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按应付金额即960元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七)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  2.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工具。  3.职业危害防护,是对工作可能产生的危害的防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 )。  A.劳动合同期限  B.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C.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D.试用期

  [答疑编号632020407]

  『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试用期属于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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