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临聘检察官事务助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检察队伍,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需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临聘检察官事务助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5人
二、招聘对象:年龄男性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2010年3月22日之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的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上所记录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与专业
应聘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 历 |
拟聘人数 |
其 他 |
1 |
检察官事务助理 |
法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6 |
|
2 |
检察官事务助理 |
中文、新闻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4 |
|
3 |
检察官事务助理 |
财会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
4 |
检察官事务助理 |
传媒、播音主持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
5 |
检察官事务助理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 |
有较强的文字录入能力,每分钟打字120个以上,准确率95%以上。 |
6 |
助理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 |
声乐特长 |
7 |
助理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 |
篮球特长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22 日-2010年3月31日
(二)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报名。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如实、准确填写资格审查表。报名者须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才能缴纳笔试考试费。笔试考试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日23: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笔试考试费的报名者,请于(2010年4月12日----2010年4月1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者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考试、体检和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不同岗位统一排序,以招聘名额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的名单;根据岗位分类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招聘名额,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笔试过后的每一个招聘环节的具体安排在上一个环节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报区人事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2010年4月24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于2010年4月30日前在武侯人事人才网(www.whrsrc.gov.cn)和武侯公众信息(www.cdwh.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由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和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填写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语言表达、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3.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面试手续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医院指定为武侯区人民医院,复查医院为四川省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 , , , , 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考核内容为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情况。体检和考核由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待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由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培训。
检察官事务助理是指协助检察官从事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的工作人员,如:录入案卷,归类分档,制作文书等。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成都市武侯区关于临聘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保险、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成都市武侯区第八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
监督电话:028—85093018
咨询电话:028-85057886(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 )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