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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第三章(3)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3-30

  第三节 债的移转和消灭

  一、债的移转

  债的移转是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制度。债的移转有法律上主要分三种情形:

  1、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条件是:须存在有效债权;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举例】A企业向B银行借款100万元,如果B将债权转让给甲银行,B银行需与甲银行达成协议。

  2、债务承担--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承担一般应当具备这样一些条件:必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被转移的债务应是具有可转移的特点;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形成合意;债务的承担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A向B发货。实际发货过程中,A表示由C向B发货,当债务人A转让债务时,必须经过债权人B的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债的概括承受--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例题1】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2007年)

  A、存在有效债权

  B、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让与协议

  C、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让与协议

  D、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E、存在待生效债权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的移转情形。债权让与的条件是:须存在有效债权;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债权让与不要求履行特别的合同形式(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只要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即可。

  【例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在理论上被称为( )。(2007年)

  A、债权转让

  B、债务承担

  C、代位权

  D、债的概括承受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的移转情形。题目中说明是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所以是债的概括承受。选项C属于债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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