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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第二章(9)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3-30

  第四节 担保物权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上所设定的一种定限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特征:

  1、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附随性。

  2、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3、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灭失、毁损,而受有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即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得就该赔偿金行使其权利。

  二、担保物权的分类

  为便于了解不同担保物权的特点,可依不同标准对担保物权作如下分类:

  1、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是意定担保物权;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2、优先性担保物权与占有性担保物权。抵押权属于优先性的担保物权,质权和留置权是占有性的担保物权。

  3、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与权利担保物权。

  4、登记担保物权与非登记担保物权。

  5、固定财产担保物权与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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