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3-28
2009年度出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统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09年度出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统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由单位人事(政工)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专(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到各报名点办理。 携带资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1份(可网上下载) 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办理时间:2010年3月31日之前,每周二、三、四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直考生到泰安市人才市场南楼405室办理,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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