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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3-22

  七、关于资格审查和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2、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有何规定?

  面试前,由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分别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等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政审)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期间内,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3、身体条件检查如何进行?

  面试前,按照辽宁省公安厅、司法厅、林业厅公布的人民警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标准详见《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对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森林公安系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4、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6月份进行。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面试公告。

  八、关于调剂

  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和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考录不实施调剂政策。

  九、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报考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由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考察(政审)由招录部门负责。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十、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以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标准为依据,按每科50元/人标准收取。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选择省直考区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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