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有何规定?
答: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52、《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否明确规定贷款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答:《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贷款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53、《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应当由哪个机构负责解释?
答:《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54、《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何时开始施行?
答:《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于2010年2月12日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5、《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否属于部门规章的范畴,为什么?
答:《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以部门首长签署命令的形式,于2010年2月12日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属于部门规章的范畴。
56、《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否包括外币贷款?
答:《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因此应当包括外币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