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包括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等,详见附件1)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指从事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工作性质等类似的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0年3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分为4个类别,1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A【指考试大纲中的"申论A"】,2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指考试大纲中的"申论B",下同】,3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B和《监狱专业知识》,4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B和《劳教专业知识》。
关于面试前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体能测试)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加试专业知识)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由招考区县、市级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或外语等级等证明材料。此外,2008年重庆市选派生还应持《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0年重庆市公招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在职人员还应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包括对考生有身高要求,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经初测不符合条件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面试(体能测试、加试专业知识)人选资格,其缺额经重庆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关于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单位以结构化面试和加试专业知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主考官当场向第一位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以此类推。面试要求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的当天(同一单位同一天面试考生40人以上的可在第二天)向考生公示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