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事局文件
长人发[2010]19号
长沙市人事局
关于做好全市2010年录用公务员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2010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2010年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10]15号)精神,现就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具体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0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4:30考《申论》。
二、报考A类职位、B类职位和C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二)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三)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三、全市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站为长沙考试网和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报名时间为3月14日8:00至23日24: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8:00至24日24: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8:00至3月25日16:00。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14日至3月24日期间登录长沙考试网或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14日8:00至3月23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 月24日0:00至3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政策咨询:0731-88666052,技术咨询:84413618;考务咨询:82563172)。区县(市)及市直各招考单位在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登陆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 )或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sha.gov.cn ), 点击首页上的“2010年长沙市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报名须知》,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确认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手续。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城镇、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携带打印的报名表于3月24日8:30-17:00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11楼,电话0731-82563172)办理减免考务费和报名确认手续。
报考考生,于4月20日9:00至4月23日17:00登陆长沙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区县(市)及市直各招考单位请于3月12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招考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在网上公布的咨询电话、单位地址和网站域名传真至市考试指导中心(传真电话:84413618)。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各种名义编辑、推销的书籍、上网卡或举办的考前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考试指导中心及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名结束数据上报后,一律不得自行更改。
六、各招考单位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务必尽快将加盖公章的面试成绩汇总表(含Excel电子文档)和试卷(题本)送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进行成绩合成和存档备查。
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阅卷工作均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试卷配发、运送、保管
严格按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2]98号文件规定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管与启用等有关工作。
本次考试的试卷袋装封统一采用31份规格。试卷袋数严格按实际考场数配发,不配发备用试卷。每个考区配发值班试卷1份,正常情况下值班卷不得启封,如遇特殊情况启封,须事先上报市考试指导中心。
任何时候的试卷交接必须有三方人员到场:试卷交方、试卷接方及监督方(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试卷交接各方均不得少于2人。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封签,应立即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上报市考试指导中心。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
建立健全试卷的保管分发制度。试卷接受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试卷存放地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与当地保密部门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设点放置,以确保试卷保管的安全。试卷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有2人以上,实施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管。
试卷须由专人押送,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试卷运送途中,要确保运送车辆安全、试卷安全。
九、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应对
要做好与当地公安、消防、电力、保密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切实做好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各项安全工作,提前制订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实施万无一失。在考试实施中,遇有重大事件,须立即上报市考试指导中心。
十、监考及巡考工作
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并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附件2),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
要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决不能走过场。要强调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监考人员务必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宣读《考场规则》(附件3),分发试卷前要组织考生代表检验试卷密封情况,并填写好“验封记录”,如封签存在问题,需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监考人员要督促考生在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如实填写试卷袋上考场记录的有关内容和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并由监考人员在密封条上签字。
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工作不出问题,每个考场都必须有巡考人员负责巡视,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负责的考场不多于5个。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填写《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并交市考试指导中心留存备查。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考人员如有违纪行为,要严格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考试结束后,将所有题本(含值班卷)和答题卡押送到省人事考试院。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十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附件:1.《2010年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2.《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
3.《考场规则》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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