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上海市2015年公务员招录相关考务问题解答

上海市2015年公务员招录相关考务问题解答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2-4

  九、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十、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纸)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各专业科目均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本次考试是否指定专门用书,考试机构是否组织考前培训?

  答: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不组织出版参考书。考试机构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

  十三、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考试成绩于2010年5月中旬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公布。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自行下载打印。

  十四、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电话:64378292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5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上海市2015年公务员招录相关考务问题解答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04-2017 www.szedu.net 深圳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