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上海市2015年公务员招录相关政策解答

上海市2015年公务员招录相关政策解答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10-2-4

  22、问: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有什么特殊规定与要求?

  答:除《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程序外,根据公安、司法系统招录人民警察职位性质和特点,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

  23、问:报考上海市公安系统特殊职位的对象和资格条件是哪些?

  答:可报考上海市公安系统特殊职位的人员是:

  (1)退役运动员、高校体育专业应届毕业生,须从事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或射击运动项目,且获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获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锦赛、城运会个人前六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

  (2)复员士官或退伍士兵,须在大军区特战大队,集团军直属侦察连,空军空降部队、海军陆战队特战(侦察)分队,武警部队总队级所属特战(反恐)分队从事实战,并持有部队团级机关军务部门书面证明材料;

  (3)具备直升机机务、维修技能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24、问:上海市公安特殊职位报名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2010年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16:00),报名地点为上海市哈密路1330号,报名同时缴费。

  (2)报考者除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外,还需提供相关比赛成绩、获奖证书、部队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要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公安特殊职位人民警察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4)报考特警队员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当场进行基础体能测试,测试合格的方可报名。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合格标准为6分钟。请考生携带跑步所需的运动服装。

  (5)报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25、问:上海市公安特殊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进行。

  26、问:上海市公安特殊技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答:公安特殊技能测试和面试同时进行,具体项目详见面试通知。

  27、问:上海市公安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应执行何种体检标准?

  答:报考者体检执行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详见“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安分网站”。

  28、问: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答: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西部志愿者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另外,2010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需提供由共青团上海市委开具的相关证明。

  “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另外,2010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需提供所在服务区县“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29、问: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志愿者、专职辅导员和“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务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和“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30、问: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如何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本市考生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1、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报考人员存在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32、问: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无关。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3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上海市2015年公务员招录相关政策解答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04-2017 www.szedu.net 深圳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