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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2010年联考宪法主观题重难点汇编四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09-9-19
 1、分析:城乡之间代表人口数的差别与平等的关系。
  
  (1)我国选举法关于城乡之间代表人口数的规定:关于这一规定的变化。
  
  (2)城乡之间的规定是不平等的,但这种不平等的规定属于合理的差别。在平等原则下承认合理的差别。
  
  (3)城乡之间不平等规定的根据是: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工人阶级的人口数、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向。
  
  (4)这种不平等是形式上的不平等,是为了保证实质上的平等。
  
  (5)未来将根据社会的发展缩小以至消灭这种差别。
  
   2、分析:汉族与少数民族在代表人口数上的差别与平等的关系。
  
  (1)我国选举法关于汉族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口数的规定。
  
  (2)上述规定的根据: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应当有代表参与国家的管理,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而少数民族在人数上比汉族要少,需要作照顾性规定。
  
  (3)上述规定的根据属于合理的范畴,因此并不违反平等原则。
  
   3、简答:我国单一制的基本特征。
  
  (1)单一制的含义。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2)单一制的基本特征。
  
  (3)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具备这些特征外,还以民族区域自治处理民族关系、以特别行政区制度处理历史问题。
  
   4、简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见教材)
  
 5、分析: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1)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属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中央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体现国家主权的事务。
  
  (3)中央管理特别行政区作为地方的事务。
  
  (4)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是中央依法授予的。
  
  (5)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特殊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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