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有上述三证遗失的,准考证主证请到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申请重新打印,副证可在网上下载后自行打印(打印时间截止9月20日下午14时),身份证遗失者请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打印附有本人相片且加盖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如有疑问,请致0731-85409819与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