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补充人员的通知》(三机编〔2002〕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三机编〔2004〕2号)精神,现将我区疾病防治所考试录用编外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08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报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4年5月1日至199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D2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局人事科(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华侨新村北43座,电话:0757?D87733334)。
四、报名要求
(一)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五、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时间:2009年5月31日上午9:30?D11:00,笔试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②号楼三楼会议室。
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占3:7比例合成。
(二)面试:根据报考每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7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六、录取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局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