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26号),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24-25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考试大整理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上午9时至5月27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25-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0月24日 |
上午 |
9:00-11:30 |
综合法律知识 |
下午 |
2:00-4:30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10月25日 |
上午 |
9:00-11:30 |
企业管理知识 |
下午 |
2:00-4:30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大整理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ΟΟ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