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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工 作 程 序
作者:深圳在线 来源:szol.net 更新日期:2009-2-25
 
附件一  
报 名 工 作 程 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也可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确认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到报名网站中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学位办[2009]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并签名;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报考者,还须根据学位办[2009]1号文件精神,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的意见。最后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
 
(二)网上报名。报考者于3月18日至28日到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我省仅接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报名,请各办班单位于3月16日前将拟在我省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及数据库报省学位办(数据标准见附件3),现场确认点将按照已核准的名单办理报名手续。
 
(三)现场确认。程序及要求如下:
 
1.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于3月28日至31日到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仅接受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报名)进行拍照、缴费、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并将已签名的《报名情况登记表》交还报名确认点。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确认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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