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09年上半年计算机软件水平报名时间
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5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办法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6日上午9时起至3月27日下午17时止,网上受理参加5月23日(上半年)考试的考生报名。
2009年8月3日上午9时起至9月11日下午17时止,网上受理参加11月14日(下半年)考试的考生报名。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时间:
(1)上半年考试:2009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下半年考试:2009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二、5月23日(上半年)考试的专业及科目、考试时间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系统分析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网络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软件评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数据库系统
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初级 |
程序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网络管理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1:00—3:30(机考) |
应用技术 |
三、11月14日(下半年)考试的专业及其科目、考试时间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系统架构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网络规划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综合知识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3:20—5:20 |
论文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网络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中级 |
信息系统管理
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电子商务设计师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初级 |
程序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网络管理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电子商务技术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应用技术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上午9:00—11:30 |
基础知识 |
下午1:00—3:30(机考) |
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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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方式
(一)“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科目。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五、 其他
(一)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附件:1.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 2009 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
3.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2009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学校〉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附件2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填报个人资料、打印报名表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广州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报名须知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下称《报名表》)”和上传照片等其它服务项目→打印《报名表》等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以上由考生自己完成)。
(二)完成“报名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打印相关资料,持《报名表》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加具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好的《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和考务费到报名点报名。
附件3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考级别: 专业资格名称: 报名序号:
姓 名 |
|
性 别 |
|
相 片
(大一寸) |
国籍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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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
身份证号 |
|
学 历 |
|
学 位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在职情况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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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
获得证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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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用A4纸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学校)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学校)审核”栏由单位(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
三.声明:
我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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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⒈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发证机关意见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填写。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学校)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4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报考级别 |
报考人数 |
金 额 |
初级资格(1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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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1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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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资格(15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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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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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以下由考试中心填写:_____________
材料审核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
材料确认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
收 款 员 签 名:________________
抄送:广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2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