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所具有的职称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小学高级教师报考中学教师职位不能免笔试。受职数限制,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如所应聘单位没有中、高级岗位空缺的,录用后只能按初级或中级职称聘用,享受初级或中级职称的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中、高级职称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笔试时间为12月2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12月23日(星期三)后在广州人事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的方法: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笔试人数1∶10(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7(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5(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比例低于1∶5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名单。2.符合条件免考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3.当某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上述比例时,在第二志愿报考了该职位但未能进入第一志愿面试范围的考生中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3)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审查依据:
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配偶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资料;如配偶为广州市常住户口,则提供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即可。
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英语专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见资格条件部分)。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教师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的形式,非教师职位技能测试考查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操作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递补。
(四)补录
当某一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符合录用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招聘人数时,可在第二志愿考生中进行补录。参加补录的对象为进入第一志愿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而未能被录用者。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补录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根据补录名额,在参加补录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六)关于收费的说明
成功报名者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07994(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校园展示区。
附件: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
海珠区人事局 海珠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