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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是怎么变成“贪官”的?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09-12-4
  新华网广州12月1日专电(记者詹奕嘉 孔博)1日,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涉嫌挪用村集体资金2370万元一案,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个“村官”竟能挪用数额如此之大的巨款,且持续数年不为人知,确实令人愕然。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并深入到当地民众中采访,了解到刘子荣挪用公款的手法其实并不十分高明,但村务管理和监督方面乏力,使刘子荣大肆贪腐的行为长期得不到阻止。 

  3年擅挪公款2370万元 

  2009年3月底,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了“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涉嫌挪用村集体资金近2400万元,已于2009年初被依法逮捕”的一句话新闻,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强烈关注。 

  佛山市纪委党廉办主任李国良不久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2004年3月,紫洞村委会为躲避村集体债务,开办了佛山市名创贸易有限公司,将2004年至2006年6月间村的征地补偿款和村集团公司的资金存放在该公司账户,从而脱离了村级财务本应受到的监管,为其擅自挪用巨额公款留下了可乘之机。 

  公诉方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在法庭上指控称,2003年至2007年期间,南庄镇紫洞村先后将征地补偿款人民币2613万多元存入了村属企业名创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中。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刘子荣利用担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从名创公司账户中挪用征地补偿款人民币共237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偿还债务或赌博。 

  公诉人称,刘子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币237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以及进行非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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