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09-10-19
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四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标题、品目条文、类注、章注的归类作用 ★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未组装件或拆散件的归类规定 ★货品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的归类规定 ★具体列名优先于一般列名的归类规定 ★混合物、组合物、零售成套货品的归类规定 ★零售成套货品的判断标准 ★从后归类的归类规定 ★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的归类规定 ★一般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归类规定 ★子目的归类规定和归类方法 ★总规则的运用顺序 第五节 各类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