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暂准进出境货物
★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是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简称。《暂准进口单证册》是世界海关组织在有关条约中规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报关
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因特殊情况不能复运出境的,向暂准进境的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的超过3个月。
第七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快件的申报单证
采用纸质文件方式和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出境快件的报关手续。
申报的时间:进境快件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
★租赁货物的报关程序
1、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1)按货物的完税价格缴纳税款
海关审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进口税费后放行。放行后,不再对货物进行监管。
(2)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海关审查确定第一期租金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有关的税费,放行,对于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的货物,海关放行后,还需要对货物进行监管。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向海关申报。
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结海关手续。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租金小于货价,所以纳税义务人只会选择按租金缴纳税款。按海关审查确定的第一期租金或租金总额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海关放行后,还需要对货物进行监管。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向海关申报。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结海关手续。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概念
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1、无代价抵偿的种类:
(1)短少抵偿(不需要办理前期阶段)
(2)残损、品质不良抵偿或规格不符的抵偿
应当先办理相应的有关海关手续,有下面几种情形:
①退运进出境
②放弃交由海关处理
③不退运出境也不放弃或不退运进境的
2、期限:在索赔期限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
3、报关应提供的单证:
(1)进口要提供的单证
①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②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③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④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2)出口的时候要提供的单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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