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哲学范畴,具有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指事物自身所包括的诸要素的对立统一。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是指一事物和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处处有矛盾、时时有矛盾。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包含着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是普遍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规定着该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各种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根据。
主要矛盾:是指在许多复杂的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由于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次要矛盾:又称非主要矛盾,是指在许多复杂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矛盾的次要方面:又称为矛盾的非主要方面,是指在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两点论:就是指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不忽略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