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9-26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15日至1989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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