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2.答案:D
3.答案:D
解析:(1)2002年中方以国有资产1000万元出资(厂房、土地使用权)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2)2003年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中方以分得利润200万元向企业再投资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3)在2004年1000万元的可分配利润中,中方按照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400万元界定为国有资产;(4)2005年企业解散,外方将机器设备无偿留给中方继续使用的200万元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4.答案:A
5.答案:D
解析:全民所有制单位与其他经济成分之间的产权纠纷,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
6.答案:C
7.答案:B
解析:(1)涉及多个产权主体的评估项目,按“国有股权”最大股东(乙企业)的资产财务隶属关系办理备案手续;(2)持股比例相同的,经协商可以委托其中一方办理备案手续。
8.答案:A
9.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国有资产的界定。学校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不是国家投资创办的,所以其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工会组织用活动经费结余购建的资产归该组织所有,也不是国有资产;政党和人民团体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归该政党或团体所有,不是国有资产。选项C所述虽然是集体贷款形成的资产,但由于全民单位已履行了保证责任,全民单位应予以追索或协商转为投资,所以属于国有资产。
10.答案:C
解析: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包括审批所出资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
11.答案:D
解析:本题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资金调度方面的问题。
1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管理。根据规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中央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13.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产权纠纷的处理程序。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但最终裁定权由国务院行使。
14.答案:D
15.答案:A
解析: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地区或者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按照“国有资本额”最大的出资者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企业产权登记的管辖机关。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D
2.答案:ABCD
解析: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3.答案:ABC
解析: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直接“任命”其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任免建议”。
4.答案:A BD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情形。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5.答案:BD
解析:经各项政府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除此以外,实行备案制。
6.答案:ABCD
7.答案:BC
8.答案:ABD
解析: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但最终裁定权由国务院行使。
9.答案:ACD
10.答案:ACD
解析: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1)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600万元)全部界定为国家股;(2)在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①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300万元)界定为国家股;②其他减免税部分100万元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11.答案:ABC
三、判断题
1.答案: √
解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资产评估立项方面,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答案:×
解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控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国有控股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建议。
3.答案:×
解析:其产权归集体企业所有。
4.答案:×
5.答案:√
解析:资产评估机构承担评估业务不受地区和行业的限制,既可以承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资产评估业务,也可以承接外地、境外和其他行业的资产评估业务。
6.答案:√
7.案:√
8.答案:√
9.答案:×
10.案:√
11.案:√
解析:全民所有制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以优惠价向职工个人出售住房,由于分期付款,或者在产权限制期内,或者由于保留溢值分配权等原因,在产权没有完全让渡到个人之前,全民单位对这部分房产应视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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