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 新大纲要点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1.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2.物质是对一切可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不能把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同具体的物质形态及其结构、属性混为一谈;
3.这种客观实在独立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能够为人的意识所反映,即物质是可认识的。
(二)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反对唯心主义的二元论;坚持了可知论,反对不可知论;反对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三)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与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是辩证统一的。
二、物质与运动
1.物质是运动的主体、承担者,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和根本属性,它包括一切变化和过程。
2.物质和运动具有不可分性。
3.物质运动的形式是多样的,它们互相区别,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
4.设想没有运动的物质,是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是唯心主义世界观。
三、运动与静止
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和静止是辩证统一的:
1.只有承认相对静止,才能区分事物,才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静止是运动的量度和环节,不承认静止,运动无法衡量,也无法理解运动。
2.运动和静止是相互渗透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3.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是形而上学世界观;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它们都从不同方面割裂了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
四、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
1.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又是与时空观相统一的。物质运动就是通过时间持续性和空间广延性的变化体现出来的。
2.时间、空间和物质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物质是时空的内容,时空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不能脱离内容,是内容的表现。
3.时间、空间和物质运动不可分割。
五、实践构成了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
1.实践是人们实现某种主观目的的活动,它是人的生命之根和立命之本。从人与动物的区别看,“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从而使自己成为“社会存在物”。
2.实践构成了人类的特殊生命形式,即构成人类的存在形式。
3.实践具有物质性、直接现实性、社会历史性等特点,具有变革自然的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三种形式。
六、实践的主体、客体及其相互作用
1.一方面主体根据自觉的目的和计划,运用物质的、知识的和语言的工具或手段,能动的改造、认识、利用和欣赏客体;另一方面,客体本身的状况和规律又制约和限定着主体的一切活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这种限制与超越的关系或限制中的超越,就是主体与客体互相作用的实质。
2.人把握物质世界的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实践决策、实践目标的制订、实践的组织与管理、实践结构的检验。
七、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
1.在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分化与统一的过程中,又同时形成了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的分化与统一。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都属客观实在。
2.实践是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与统一的基础。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就是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3.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及其统一,构成了人类世界。自在世界构成了人类世界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人类世界形成之后又反过来制约天然自然,不断地改变自在世界的界限;天然自然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转化为人化自然,人化自然又不可避免地要参与到整个大自然的运动过程中。
八、意识的产生、本质和能动作用
1.意识是物质世界高度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所特有的反映形式。意识在本质上是物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
2.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不是物质本身。从物质器官看,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但不是意识的源泉。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对意识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又承认意识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3.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十分巨大的,但它的发挥又是有条件的,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
4.人工智能在本质上是对人的思维的模拟,并不就是人的智能本身,更不会超过人的智能。
九、世界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1.关于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元论承认世界有统一的一个本原,世界统一于物质(唯物主义观点)或者世界统一于精神(唯心主义观点);二元论认为物质和精神同为世界的本原,即世界有两个本原。
2.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复杂多样的各种现象都是物质世界自身的表现,世界的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
3.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要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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