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08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学有专长、社会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人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08年继续试行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08年计划招收30人(含推荐免试生5人)。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报考条件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3、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够掌握和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
4、具有在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实践的经历和经验,熟悉和适应实际工作要求。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电子照相: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14日)到我校电子照相。
(2)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办理其他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2)《准考证》: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公共管理学院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2、初试后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五、初试科目:
1、政治(满分100分)
2、外国语(英、日、俄)(满分100分)
3、公共管理综合知识(含数学、逻辑、管理学、中国历史)(满分300分)
六、初试日期:2008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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