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执行“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估、统一颁证”的五统一原则基础上,为加强各地培训(考试)定点单位的培训、考评管理工作,培养和造就合格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管理人才,依据《中国职业经理人培训(考试)定点单位申请及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报各等级共同要求
1、申报职业名称:中级中国职业经理人
2、申报职业对象:各行业从事经营管理的决策层、执行层(董事长、正副总经理、部门正副经理、正副厂长、正副行长、正副矿长、正副场长、正副店长等)以及未来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
3、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行为规范,遵守组织章程及管理规章制度,自律守节,严谨求实。
4、诚实守信要求:实事求是,兑现承诺,讲信誉,重信用,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二条 申报条件
通过规定的培训、考试、评审,同时满足证书相应的申报条件,均可获得资格证书。中级证书申报条件为: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工作满1年。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获得初级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满1年及其他优秀人才
或绩效突出的人才。
第四条 培训原则
在实行五统一原则的基础上,经培训考试达到规定学分者,由省管理中心统一将学员资料报至管理办公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后,颁发《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第五条 中级培训目标
为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并担任企业中层管理责任的学员设计,旨在帮助学员更高的理解中级管理的重要性和面临的挑战,透视现代管理知识,更好运用管理技能,掌握现代管理的更多理念,能够具备中级经理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为日后晋升到高级管理层打下必要的基础。
第六条 培训内容
主要针对行政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的企业五大管理系统、21项基本技能进行,同时重点对职业素养进行标准培训。
21项基本技能内容包括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关事务管理、领导科学与艺术、经营决策、现场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计划管理、营销计划管理、市场策略选择、市场调研方法、销售管理、国际贸易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控制、成本管理、法规常识、信息流的分析、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的选用、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控制、信息资源的管理和控制、职业身份的认定、职业操守及道德素养、职业行为规范以及职业素质评估等若干个部分。
第七条 培训学分管理
申请人符合条件后必须经过现代企业前沿管理知识的培训,达到相应的学分后方能进入资格评审,其学分标准如下:
1、培训必修学分
中级中国职业经理人必须修满500学分。
2、学分量化标准
1)全国统一考试:满分100学分,实际考试分数为已修学分,低于60分必须补考。
2)撰写案例报告:满分100学分,实际案例报告评审分数为已修学分,低于60分必须修改或重新撰写案例报告。
3)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测评:50学分,申请等级中规定须测评的学员必须完成测评,自愿放弃测评学员其申报认证资料由培训机构保管,测评后方能将其资料报管理办公室进入评审程序。
4)高效领导力训练:每参加一次为60学分,申请认证学员在进入评审前至少参加一次高效领导力训练,自愿放弃高效领导力训练学员其申报认证资料由培训机构保管,参加后方能将其资料报管理办公室进入评审程序。
5)现代企业前沿管理培训:每天30学分,学员每参加一天为30学分,半天为15学分。
注:1、申请认证的学员前四项学分相加达不到培训必修学分标准,必须用第五项来修满学分。
第八条 培训收费
培训费收费标准由省管理中心,根据师资安排及地区经济状况情况提出收费建议,报管理办公室合理制定出与周边省相差不大的培训费收费标准。
注:已获得“MBA、EMBA”学历证书者,可享受直接认证(免培训)的待遇,只需缴纳认证费和培训机构管理费。
第九条 考试原则
在实行五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凡经培训考试达到学分者,由省管理中心统一将学员资料报管理办公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后,颁发《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第十条 考试目标
开展组织管理与领导艺术、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信息管理与资源整合、动态环境下的创新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评价手段,培养出具有较高业务素质、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能够帮助企业走向市场、适应市场的国际化职业管理人才。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
“中国职业经理人”统考、案例报告初评每年举行四次(暂定),具体时间为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周六或周日,考试及初评细则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制订。
第十二条 考评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闭卷的理论考试、案例报告评审、综合素质测评。
1、申请中级资格认证,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时间闭卷的理论考试。
1)各机构完成培训期间提前向管理办公室申请试卷。
2)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数量于考前将密封试卷快递至申报机构。
3)申报机构收到密封试卷后,不得随意开卷,只能在开考前10分钟由指定考评员当场开卷。并按卷内的要求当场填写考生人数、迟到人数、缺考人数并宣布考场纪律。
4)统一答卷时间为120分钟,准时收卷。监考工作人员收完试卷后填写试卷内的表格,然后当场封卷并签字,申请试卷机构在密封袋上加封条并盖章,快件寄至相对应的管理中心进行交叉式阅卷。
5)每个考场必须有两名监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对营私舞弊、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严肃处理(见考场纪律管理试行办法)。
2、申请中级资格认证,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时间案例报告初评,初评方式由本省专家委员会负责。
1)申请中级资格认证的学员,在完成培训之后还需完成中级5000字以上的案例报告。
2)初评时间即为考试时间,初评委员会由各培训定点机构已组建的专家委员会负责初评的工作。
3)初评委员会负责学员的案例报告初评及填写意见。
4)初评后将填写专家初评意见的案例报告书与学员资料一并寄到管理办公室供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为避免学员相互抄袭,所有的案例报告由授权机构在初评合格后将其上传至网上,如抄袭导致的责任由学员负责)。
3、申请中级资格认证,必须完成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申请人的“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科学领导方法、客户和消费者的信任度、对企业的忠诚度”等方面的心理测试。根据测评的结果给申请人提出相应的未来发展建议,并将测评结果密封后发给学员本人,做到绝对保密。
第十三条 认证评审收费标准
认证费:由省管理中心统一领取证书,统一交纳认证费(含测评、专家评审、资料建档、证书工本费等费用,其收费标准为:
中级认证费:980元/人
第十四条 证书管理
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由“研究会”编号、制作、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由“管理办公室”完成备案及网络查询。
第十五条 档案材料管理
学员所填写的申请审批表、案例报告必须用专用档案袋封装,省管理中心保存一份,另寄一份至北京管理办公室保存。
个人档案材料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申请审批表、案例报告、培训课程进度表、证书编号、年检情况均保存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六条 证书年检
年检目的是使已获得资格认证的人员更新管理信息及知识和技能,适应未来国内外工商经营管理领域发展的需要。其资格证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年检。年检管理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