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执行“统一认证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估、统一颁证”的五统一原则基础上,为加强各地培训(考试)定点单位的培训、考评管理工作,培养和造就合格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管理人才,依据《中国职业经理人培训(考试)定点单位申请及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报特级要求
1、申报职业名称:特级中国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大师)
2、申报职业对象:各行业从事经营管理的决策层的管理人员。
3、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行为规范,遵守组织章程及管理规章制度,自律守节,严谨求实。
4、诚实守信要求:实事求是,兑现承诺,讲信誉,重信用,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二条 申报条件
通过规定的培训、考试、评审,同时满足证书相应的申报条件,均可获得资格证书。特级证书申报条件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经营管理知识,主持连续三年产值每年均在50亿以上大型集团的经营管理能力,以经营管理工作为职业的人才。
2、获得高级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满10年。
第三条 申报提交资料
1、填写申请审批表2份。
2、交1寸彩照5张,2寸2张。
3、提交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贴于“申请审批表”内,经培训考试合格并达到规定
第四条 初评时间
“中国职业经理人”特级案例报告初评每年举行四次(暂定),具体时间为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周六或周日,初评细则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制订。
第五条 初评方式:
初评方式包括案例报告评审、综合素质测评。
1、申请特级资格认证,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时间案例报告初评,初评方式由本省专家委员会负责。
2、申请特级资格认证的学员,在完成10000字以上的案例报告。
3、初评委员会由各培训定点机构已组建的专家委员会负责初评的工作,负责学员的案例报告初评及填写意见。
4、初评后将填写专家初评意见的案例报告书与学员资料一并寄到管理办公室供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
6、申请特级资格认证,必须完成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申请人的“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科学领导方法、客户和消费者的信任度、对企业的忠诚度”等方面的心理测试。根据测评的结果给申请人提出相应的未来发展建议,并将测评结果密封后发给学员本人,做到绝对保密。
第六条 认证评审收费标准
认证费:由省管理中心统一领取证书,统一交纳认证费(含测评、专家评审、资料建档、证书工本费等费用,其收费标准为:
特级认证费:3000元/人
第七条 证书管理
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由“研究会”编号、制作、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由“管理办公室”完成备案及网络查询。
第八条 档案材料管理
学员所填写的申请审批表、案例报告必须用专用档案袋封装,省管理中心保存一份,另寄一份至北京管理办公室保存。
个人档案材料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申请审批表、案例报告、证书编号、年检情况均保存在个人档案中。
第九条 证书年检
年检目的是使已获得资格认证的人员更新管理信息及知识和技能,适应未来国内外工商经营管理领域发展的需要。其资格证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年检。年检管理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