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就业再就业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12月1日起实施。
杭州生源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有计划地在大专院校开展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补贴一半的培训费。
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除了能享受培训补贴,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与
失业人员一样可免技能鉴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对培训机构,根据就业率进行绩效考核,就业率达到60%以上的,分档次奖励,单个培训机构当年就业绩效奖励金额最高8万元。对连续两年培训后就业率低于规定标准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上述就业培训帮扶政策措施,萧山、余杭和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