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考委教考试函[2006]2号文件精神,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等五门课程自2008年10月考试起,原则上不再安排考试,届时将安排调整后的新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考试,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四门课程,这四门课程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经济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与其他类专业一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由全国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情况设置。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原公共政治课的顶替方法如下:
一、专科专业(含基础科段)的考生
1、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任意2门或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2、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任意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2学分)课程的考试;
3、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3707,4学分)课程的考试。
注:2008年10月自考公共政治课调整后,“形势与政策”的时政内容将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中考核。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内的国内外时事。
专科专业(含基础科段)顶替方法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