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4-25

 七、发证与执业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经各考区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冠英园西区37号

  邮 编:100035

  联系人:贾晟东 姜玉琴

  电 话:010-66562199 66560843

  传 真:010-66562202

  电 邮:jsd@creva.sina.net

  附件:1.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区名称及代码表

  2. 准考证式样、有关档案号和准考证号格式的说明

  3. 考点考场选择与考前准备

  4. 考场规则

  5. 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6. 试卷运送、交接保管与启、封规则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3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04-2010 www.szedu.net 深圳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