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个人物品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照片和准考证至考点。
签到后,考生只能携带身份证件进入考试教室。
强烈建议考生不要携带除身份证件、照片和准考证之外的其它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前往考点。
考生的个人物品将被放置在考试教室以外的指定地点。英国文化协会(在中国又称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和考试中心恕不对考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遗失负责。
不得带进考场的物品包括(并不限于):
自带文具
电子设备
通讯设备
笔记、参考资料
食物、饮料
其它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违规的物品。
如果监考人员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检查考生的随身携带物品。在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不能取用个人物品。
5. 检查考试安排
考生请于考试之前及早打印准考证, 并认真确认准考证上的所有个人信息和考试安排。 考试当日在考试开始之前, 考生应再次认真核对桌卡信息。考生如认为考试安排(如考试类型等)有误,请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考试开始后恕不接受任何更改要求。
6. 遵守考场规则
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服从考场指令。考生必须独立完成各项考试。如考生认为考场内有任何干扰因素或身体情况严重不适,需立即举手通知监考人员。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不得中途退场、使用洗手间或离开教室。
如确认考生有违规舞弊行为或不听从监考人员指令,监考人员无需事先警告即可当场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后取消考生的考试成绩。因违规舞弊或不听从监考人员指令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行为严重者有可能不被允许参加以后的IELTS考试。
违规舞弊行为包括(并不限于):
代替或试图代替他人考试;
请他人或试图请他人替考;
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考试信息;
以任何形式或媒介复制或试图复制考试材料
窃取或试图窃取考试材料;
将试题信息带出或试图带出考场;
将试题信息透露或试图透露给他人;
故意撕毁试卷或答题纸;
扰乱考场秩序;
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提前打开试卷;
偷窥他人答案;
传字条;
交头接耳;
考试结束时不按要求立即停笔;
其它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违规或舞弊的情况。
7. 重考
无论考生上一次在什么时候参加过考试,均可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参加下一轮考试。
8. 投诉
考生如对考试服务(考试安排、考场设施、监考人员等)不满意或认为其权利受到了伤害,请务必以书面形式于考试当天向主监考官提出投诉, 考试当日之后恕不接受任何有关考试当日服务的投诉。
9. 免责声明
英国文化协会(在中国又称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
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将尽其所能提供一贯优质的考试服务。然而,考试合作方对于由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之任何干扰恕不负责。若考试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被中断、取消或延误,或考试结果因以上原因被取消或延误,考试合作方将竭尽全力尽快恢复正常服务。英国文化协会中国办公室(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对此类情况所负之责任仅限于退还考试报名费或在指定日期免费安排重考一次。
英国文化协会(在中国又称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保留在未事先通知考生的情况下修改《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的权利。报名手续完成意味着您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本《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已对您产生法律效力。
本《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仅供参考,所有条款均以英文版为准。英国文化协会(在中国又称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拥有对本《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的一切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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