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通知将于3月下旬由各院系寄发,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各学科专业一般按1:1.5的比例
(个别学科专业可视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复试。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权重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
网上查询或向报考院系咨询;
4.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 考生可向研究生
院招生办公室和相关院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