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吴红霞,女,1992年7月8日生,现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区。
吴青霞,女,1998年6月23日生,住址同上。
吴红霞和吴青霞是亲姐妹,他们的母亲孙文华于2003年8月13日因病去世,她们的父亲在2002年11月7日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吴红霞的父母去世后,暂时和70多岁的爷爷奶奶在黑龙江生活。除了爷爷奶奶外,吴红霞的外公孙某已经80多岁,和吴红霞的姨妈孙丽华在新疆生活。由于爷爷奶奶年纪大,没有能力照顾吴红霞姐妹俩,家住北京的吴红霞的舅舅孙强提出将吴红霞过继过来抚养。孙强已经有一个19岁的儿子。吴红霞的爷爷奶奶也同意将吴红霞过继给孙强抚养。现本案当事人拟申请收养关系公证。
问:(1)本案当事人应向哪个公证处申请公证?
(2)公证处能为本案办理公证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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