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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业管理师培训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3-27

深圳物业管理员培训课程
办班宗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六号令(2000年3月16日发),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物业管理人员属于持证就业的目录。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国家统一鉴定工作。
学习教材:《物业基础知识》《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
深圳物业管理员培训课程
开课时间:每周日开课
报考条件: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B、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C、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C、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物业管理师:(具体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深圳物业管理员培训课程
考试时间:全国统考: 2008年5月21日、11日12日
          广东统考:2008年3月26日、6月18日、9月27日、12月10日;
考试情况:
物业管理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知识考试采取书面测试方式,技能考试采取两种方式 :一部分为书面测试方式,另一部分采取录像测试方式,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技能考试均为两个小时。每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证书情况:
参加物业管理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获得劳动部门相关级别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拥有上岗资格,办事资格和资历证明,以及相关政策福利待遇(如招调户口等),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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