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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调工的问答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3-25


  我是一名高级工,符合深圳市招调工政策,但是我公司是三来一补企业,无招调工资格。但宝安区无代理代办机构,请问我如何办理?

——刘大胜

  读 
者好:

  招调入户必须要有“入户指标卡”,否则无法调入。

  经市、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调的干部、职工,凭人事、 劳动部门的调令、入户指标卡、增容费缴款单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深圳市政府常住户口管理科领准迁证,并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和粮食迁移证,然后连同准迁证第三联一起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注意事项

  1、在办理调动人员(含招调的干部、 职工、军转复退军人、毕业生分配、归国留学生等)入户中,有关子女随迁问题,按照我市现行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我局有关规定,随迁子女中属第一胎的,需提交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属第二胎以上的(含二胎),需提交出生证、准生依据证明和准生证以及父母一方已采取节育措施的证明;子女已超过16岁末满18岁的,需提交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学生手册;属父母离异和,需提交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书(上述各种材料须同时提 交复印件一份);随迁子女中属双胞胎的,须到深圳市政府常住户口管理科办证窗口面视。 

  2、入户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时, 须携带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簿或配偶家庭户口簿,四张标准身份证像片,还须缴交原户口所在地签发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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