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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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岁末曾发去邮件咨询有关办理户口问题,至今不见回音,故再次打扰你们,抱歉!我本人的户口关系在广西桂林,工作关系在北京。两年前本人与一深圳女子结婚,其户口在贵局辖区。我已于前年办理了内退手续,我的劳保关系仍在北京单位。请问:我拟将户口转入深圳,该如何办理? 谢谢。
读者好:
如果你已与深圳一本地女子结婚,可以通过夫妻户口随迁入户:
以下是公安局对于结婚随迁入户的政策规定:
夫妻随迁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分居满两年;
2、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结婚证;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属非农业(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5、夫妻随迁同时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
注:其中,“随迁人员应为无业人员”,一般大家的办理方法是去随迁者的户口所在地劳动局或相关单位出具无业证明就可以。此举应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在原籍有正式工作没有辞,还享受者各种福利,然后还在深圳占一份的情况。更具体情况建议向公安局咨询,其网站:http://www.szga.gov.cn/
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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