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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7年7月起部分自考课程调整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www.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3-23
据介绍,从2007年7月开始,按全国考委的统一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中设置的计算机应用基础(A)等22门课程的名称或代码,如“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名称调整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这些课程调整后学分不变,已取得原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而护理学专业《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课程学分由5学分调整为4学分;《护理学临床实践》课程学分由4学分调整为5学分。物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基础(N)》课程名称调整为《管理学基础》,学分由4学分调整为5学分,同时,该专业的毕业要求调整为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课程设置调整为必考课15门75学分,选考课2门10学分。农村财会与审计专业《管理学基础(N)》课程名称也调整为《管理学基础》,学分由4学分调整为5学分,该专业的毕业要求调整为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2学分,课程设置调整为必考课15门72学分。相关文件还要求,《管理学基础》课程已取得调整前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记者还获悉,从2008年开始,工业自动化、网络工程(独立本科段)、网络工程(本科)3个专业中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课程调整为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同时,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要求调整为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6学分,课程设置调整为必考课15门74学分,选考课2门7学分,加考课3门14学分。网络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要求调整为不少于18门课程且不低于74学分,课程设置调整为必考课18门74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调整为不少于29门课程且不低于124学分,课程设置调整为必考课29门124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已取得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

  此外,从2008年开始,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中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调整为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同时,该专业课程设置调整为必考课13门73学分,选考课4门20学分,加考课3门16学分。已取得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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