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共同保证人。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丙只能请求甲偿还12万元
B. 丙可以直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
C. 丙应当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
D. 丙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并可同时请求甲偿还4万元
62. 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与丙公司对原甲公司所欠丁公司的债务达成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和丙公司按照2:3的比例承担原甲公司欠丁公司债务。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协议因乙公司与丙公司意思表示一致而生效
B. 该协议因未取得丁公司的同意而不生效
C. 该协议因未通知丁公司而不对丁公司生效
D. 该协议因未取得丁公司的同意而不对丁公司生效
63. 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理了手续,下列错误的表述有?
A. 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B. 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 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D. 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64. 赵某取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下列行为中,哪些侵害了赵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A. 某企业未经赵某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B. 某企业未经赵某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C. 某企业未经赵某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D. 某企业未经赵某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口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65. 甲的电脑上原本染有病毒,但甲并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过病毒,结果乙购买甲的电脑后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则下列关于损失承担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甲交付的电脑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 由于甲过于自信电脑没有病毒,主观上有过失,基于该过失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由于甲并不知情,应认定其主观上没有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 无论甲主观上有无过失,其都应当赔偿乙的损失
66.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 二儿子和女儿
B. 小儿子
C. 小儿子之女
D. 大儿子之女
67. 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 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 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C. 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D. 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68.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
A. 股东大会会议的筹备
B. 公司股权管理
C. 监事会会议的筹备
D.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69.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A. 李某为其母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后故意造成车祸的假象致其母死亡的
B. 刘某为其母投保了人寿保险合同,但其母在投保后一年半时自杀身亡的
C. 刘某为其母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其母在投保四年后自杀身亡的
D. 林某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投保后半年时一次盗窃活动中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翻墙逃跑时摔折右腿的
70. 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是?
A. 增加注册资本
B. 更换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D. 变更公司形式
71.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发起人应当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B.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C.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D. 创立大会行使职权进行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72. 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欠乙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与此同时乙也欠该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一直未能归还。以下几个解决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合伙企业的货款抵销后乙向合伙企业支付货款5万元
B. 甲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欠乙的借款
C. 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乙在合伙企业中行使甲的权利直至甲还款
73. 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 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 有限合伙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有限合伙人在法定情形下也会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4. 依《票据法》规定,票据上未记载票据付款地时,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B.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C.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 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75.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哪些个人所得应当纳税?
A. 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B. 企业债券利息
C. 储蓄存款利息
D. 国库券利息
76. 某轮船所有人拖欠船员的工资,在船舶进入某港口时又拖欠港务费,该船舶所有人向银行贷款时办理了抵押该轮船的手续并进行了登记,在发生了工资和港务费的债务后,该轮船遇难。为救该轮船又发生了一笔救助费。下列选项的说法哪些不符合海商法的规定?
A. 港务费应排在第一位优先受偿
B. 如该轮船所有人将该轮船转让,则上述优先权消灭
C. 发生在工资债务之后的求助费应在船员工资之前受偿
D. 船舶灭失,则船舶优先权消灭
7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A.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B.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C. 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D.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78. 下列哪些法律关系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 对民事案件提出抗诉的某市检察院与抗诉案件中的被告
B. 某区法院与群体诉讼中的代表人
C. 追索抚养费案件中的女儿与父亲
D. 某省高级法院与其指定的翻译人员
79.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 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 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C. 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 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80. 个体工商户乙向某私营企业主甲借款20万元,甲要求乙提供保证人。乙找了自己的同学丙也是一个体工商户作为保证人,丙在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了名。甲与乙约定1年后连本带利还清借款,但因市场行情变化,乙经营失败无法还清欠甲的债务,而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向乙和丙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B.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甲仅起诉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 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可以仅起诉丙
D. 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甲仅起诉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81. 李某在案件一审中提出了三个诉讼请求,但法院只对其中的两个进行了审理、判决,现在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
A. 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了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B. 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二审法院应告知李某对未审理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
C. 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二审法院应当将整个案件发回重审
D. 二审法院只需将一审法院未审理的诉讼请求加以审理作出判决即可
82. 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因船舶租用合同纠纷、船舶抵押纠纷以及船舶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其共同的管辖法院是?
A. 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B. 原告住所地海事法院
C. 船舶所在地海事法院D. 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
83.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 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证言
B. 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5000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C. 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D. 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有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
84. 甲、乙是好朋友,甲出国前将其钢琴借给乙使用,后来乙将钢琴租借给丙使用。丙在使用期间私自将钢琴送给了丁。乙知道后起诉丙要求返还钢琴并赔偿损失,在审理期间甲回国后得知钢琴在丁处,甲要求乙返还钢琴,对于下列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 甲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乙对丁的诉讼
B. 甲如果另行起诉乙,则法院可以通知丁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 乙起诉丙返还钢琴,丁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D. 甲可以作为乙的共同诉讼人参加乙对丙的诉讼
85.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但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程序审理的一些案件则依法实行一审终审,这些案件包括?
A. 选民资格案件
B. 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C.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D. 破产案件
86. 法院下列做法哪些是错误的?
A. 李某与陆某因保管合同产生纠纷,纠纷发生后双方达成有效的书面仲裁协议,张某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判决不予受理
B. 张某在1999年诉其子给付赡养费的判决生效后,2003年因为物价上涨,张某再行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人民法院应告之提起再审申请
C. 2000年韩某因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2002年韩某向法院起诉产品生产者,法院应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
D. 甲公司与某中外合资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订有仲裁条款,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中外合资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有仲裁条款的,裁定驳回起诉
87. 谢辉向人民法院起诉某杂志社,称杂志社侵害了其名誉权,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杂志社在一个月内分三次在其杂志上刊登其对谢辉的道歉声明。但杂志社却拒不履行,请问此种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A.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履行
B. 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报刊刊登该杂志社对谢辉的道歉声明,由此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杂志社承担
C.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妨碍民事执行行为的处理规定对杂志社进行处罚
D. 由杂志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88.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三归还所欠李四的50万元。张三不履行该判决,李四于是申请法院执行,张三仍不能清偿。经查,张三对王五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三和李四均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张三对王五的债权
B. 法院向王五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方式
C. 王五如果对履行通知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
D. 如果王五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但钱六对丁享有20万元的到期债权,则法院可以就王五对钱六的债权强制执行
89. 下列有关仲裁与诉讼制度的表述中,哪些符合我国现行法?
A. 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但应当开庭进行
B. 当事人如果约定不开庭仲裁的,仲裁庭可以不开庭而以书面形式审理并作出裁决
C. 民事案件应当公开审理,在一审中离婚案件当事人请求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D. 民事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90.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国内仲裁裁决经当事人申请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A. 甲公司与乙企业仲裁协议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但仲裁机构对产品运输方式发生问题作出裁决
B. 公民甲与公民乙就双方继承权问题提交仲裁而作出的仲裁裁决
C. 仲裁庭的一名仲裁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D. 经人民法院认定仲裁裁决依据的主要证据的书证是伪造的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一)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丁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始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为乙提供抵押担保。
请回答91-93题
91. 抵押期间,戊向甲表示愿意以60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戊,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B. 如果甲经乙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了戊,则甲必须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提前清偿债务
C. 如果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戊,则该转让行为必然无效
D. 即便甲未征得乙的同意,在戊代为偿还50万元借款的情况下,甲的转让行为有效
92. 如果乙考虑到与甲的朋友关系而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丙、丁,丙、丁表示反对。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乙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损害了保证人丙、丁的利益并且丙、丁不同意
B. 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且丙、丁仍然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 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因此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 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在乙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93. 下列关于乙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和丙丁的保证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B. 乙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C. 丙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D. 丙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
丰润集团等5家发起人协议决定,采取募集方式设立以货物批发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2亿元人民币,并决定发起人认购的部分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依公司法规定的比例办理。丰润集团作为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准备以厂房、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出资。5家发起人为筹办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以下必要的手续: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向国务院证券监督委员会递交了募股申请,经证监会批准后公开募集股份,待全部股款筹集齐备后召开了创立大会,并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请回答94—96题。
94. 设立公司时应当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远大公司的5家发起人必须依法从事以下哪些行为?
A. 将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给公司登记机关
B. 同时提交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C. 公司名称标明“有限公司”的字样
D.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被登记后,有6个月的保留期,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将其用于经营活动,或依法转让
95. 丰润集团作为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共出资9000万元,其中专利技术为5000万元,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作用权为4000万元。对于该笔出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由于专利技术是高新技术,经发起人一致同意,专利技术的作价可以略高于评估价
B. 经发起人一致同意,厂房、机器设备的作价可以略低于评估价
C. 专利技术的出资超过20%的比例限额,违反法律规定
D. 公司成立后,发现厂房、机器设备实际价额显著低于作价,丰润集团应补足差额,其他几个发起人按照出资份额承担责任
96. 公司成立后,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在持有公司股本2500万元的股东请求下,公司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并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
B. 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C.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2/3以上多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D. 某股东不愿亲自参加股东大会,于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
(三)
陈东(男)、刘眉(女)系夫妻,家住安徽归池县城,生有一子陈小勇。在陈小勇半岁的时候,陈东因犯盗窃罪入狱服刑3年,故陈小勇被送到刘眉的母亲周静芝处帮助抚养。周静芝原住在安徽竹甾县城,在陈小勇1岁时周静芝携小勇回其老家湖南营榴县桐郴乡的农村居住。现陈东已刑满出狱,想到3年未见儿子,急切地要将儿子接回家自己抚养。周静芝认为陈东曾犯罪服刑,品德不端,可能影响小孩的成长,因此拒绝了陈东的要求。陈东为此起诉要求行使小勇的抚养权,请求法院判令周静芝交回陈小勇。刘眉向审判人员表示,反对其母继续抚养小孩,想自己抚养孩子,但碍于情面,不愿与其母对簿公堂。
请回答97—100题。
97. 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安徽归池县人民法院
B. 安徽竹甾县人民法院
C. 湖南营榴县人民法院
D. 湖南营榴县桐郴乡人民法院
98. 刘眉在本案中:
A. 不参加诉讼,因她不想与其母对簿公堂
B. 如果她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可以不追加
C. 如果她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为原告
D. 应当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99. 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先进行调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尽可能地进行并且只能由合议庭主持
B.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C.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D.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100. 此案在第一审判决中,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周静芝将陈小勇交由其父母进行抚养,周静芝不服,提出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周静芝反诉原告,要求他们给付这3年抚养陈小勇的费用,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就周静芝提出的反诉进行调解
B. 调解不成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审理,进行判决
C. 调解不成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告知周静芝另行起诉
D. 调解不成的,第二审人民法院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审理
试卷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A项参见《合同法》第171条,正确表述为“视为购买”;B项参见《继承法》第25条,正确表述为“视为放弃受遗赠”;D项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
2. 【答案】B
【解析】乙无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丙盗窃想取得所有权,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属于自主占有。丁不知情购买,自以为所有人而占有,属自主占有。戊直接控制标的物,质权人属于典型的直接占有。
3.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问题。无权处分制度是界定行为的效力问题,善意取得制度是确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无权处分中,如果权利人追认,则该行为有效,善意第三人可依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该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乙处分甲的电视机属于无权处分,甲拒绝追认,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取得该电视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能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而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4.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两间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另外一间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6. 【答案】A
【解析】首先,明确甲的行为性质,甲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其次,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只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甲的行为并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7. 【答案】C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甲与丙的行为间接结合致损。
8. 【答案】C
【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因此,作为保证人仍要在原来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马某是在保证期间内提出请求的,因此,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9. 【答案】B
【解析】(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书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10. 【答案】C
【解析】王某与手表厂之间的合同是已成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王某起诉时已超过1年,故选C项,排除AD项。手表厂显然属于故意,因此排除B项。
11. 【答案】C
【解析】参见《物权法》第199条。
12. 【答案】C
【解析】根据已知的条件,甲、乙双方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关系,因此排除A项。不安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先履行义务人的权利,乙方是后履行义务人,因此排除B项。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先期违约的抗辩,从已知的条件判断,乙方拒绝支付货款,有理有据,符合《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因此选择C项,排除D项。乙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影响再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3. 【答案】A
【解析】债权让与只要双方达成让与合意,该债权让与就发生效力,故A选项正确。债权人负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的义务,但该通知仅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其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对债权让与的生效不具有意义,故B选项错误。债权让与无须经债务人同意,故CD选项错误。
14.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一物二卖及预期违约问题。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应无疑问。但在将房屋产权转让之前,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甲仍可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甲将房屋的产权过户于丙后,其行为对与乙的合同而言,构成预期违约。故乙可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
15. 【答案】B
【解析】依《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耕牛在5月10日就为吴某占有,故5月14日双方达成买卖合同的时间,就为该牛的交付时间。同时依据合同法,交付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的规则,该牛被雷击死的风险应由吴某承担。吴某承担损失不是基于他是所有权人,而是基于该牛已经交付吴某占有,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CD选项当然错误。
16.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肯定A项,排除B项。合同法对承揽合同的形式未提出特殊要求。故排除C项。《合同法》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故排除D项。
17. 【答案】C
【解析】委托人既可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也可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完成委托事务,故排除AB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务,可以是事实行为,故肯定C项。受托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如技术中介机构),故排除D项。
18.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依《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根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租赁物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承租人的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故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房屋倒塌造成的损失,承租人不享有赔偿请求权,因为,该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出租人享有免责权,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19. 【答案】B
【解析】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
20. 【答案】B
【解析】《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由此,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试卷三答案及解析:
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A项参见《合同法》第171条,正确表述为“视为购买”;B项参见《继承法》第25条,正确表述为“视为放弃受遗赠”;D项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
2. 【答案】B
【解析】乙无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丙盗窃想取得所有权,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属于自主占有。丁不知情购买,自以为所有人而占有,属自主占有。戊直接控制标的物,质权人属于典型的直接占有。
3.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问题。无权处分制度是界定行为的效力问题,善意取得制度是确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无权处分中,如果权利人追认,则该行为有效,善意第三人可依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该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乙处分甲的电视机属于无权处分,甲拒绝追认,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取得该电视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能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而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4.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两间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另外一间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6. 【答案】A
【解析】首先,明确甲的行为性质,甲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其次,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只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甲的行为并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7. 【答案】C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甲与丙的行为间接结合致损。
8. 【答案】C
【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因此,作为保证人仍要在原来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马某是在保证期间内提出请求的,因此,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9. 【答案】B
【解析】(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书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10. 【答案】C
【解析】王某与手表厂之间的合同是已成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王某起诉时已超过1年,故选C项,排除AD项。手表厂显然属于故意,因此排除B项。
11. 【答案】C
【解析】参见《物权法》第199条。
12. 【答案】C
【解析】根据已知的条件,甲、乙双方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关系,因此排除A项。不安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先履行义务人的权利,乙方是后履行义务人,因此排除B项。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先期违约的抗辩,从已知的条件判断,乙方拒绝支付货款,有理有据,符合《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因此选择C项,排除D项。乙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影响再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3. 【答案】A
【解析】债权让与只要双方达成让与合意,该债权让与就发生效力,故A选项正确。债权人负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的义务,但该通知仅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其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对债权让与的生效不具有意义,故B选项错误。债权让与无须经债务人同意,故CD选项错误。
14.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一物二卖及预期违约问题。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应无疑问。但在将房屋产权转让之前,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甲仍可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甲将房屋的产权过户于丙后,其行为对与乙的合同而言,构成预期违约。故乙可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
15. 【答案】B
【解析】依《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耕牛在5月10日就为吴某占有,故5月14日双方达成买卖合同的时间,就为该牛的交付时间。同时依据合同法,交付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的规则,该牛被雷击死的风险应由吴某承担。吴某承担损失不是基于他是所有权人,而是基于该牛已经交付吴某占有,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CD选项当然错误。
16.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肯定A项,排除B项。合同法对承揽合同的形式未提出特殊要求。故排除C项。《合同法》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故排除D项。
17. 【答案】C
【解析】委托人既可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也可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完成委托事务,故排除AB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务,可以是事实行为,故肯定C项。受托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如技术中介机构),故排除D项。
18.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依《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根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租赁物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承租人的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故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房屋倒塌造成的损失,承租人不享有赔偿请求权,因为,该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出租人享有免责权,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19. 【答案】B
【解析】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
20. 【答案】B
【解析】《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由此,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41. 【答案】C
【解析】参见《民诉意见》第193条。
42. 【答案】D
【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40条。
43. 【答案】C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和《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第102条,应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44. 【答案】B
【解析】B项错误在于太笼统,依《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就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5. 【答案】B
【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92、93、94条和《民诉意见》第102条。A项正确表述: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C项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应当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不是“可以”,D项将把“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表述为“应当”了。
46. 【答案】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可见A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122条、第124条、第127条规定的限制。可见B正确。
47. 【答案】C
【解析】《民诉意见》第185条明确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该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8.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没有约定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的无效。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裁定本院具有管辖权。
49.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的范围。根据《仲裁法》第3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因此不能选仲裁来解决本案纠纷。
5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中的时效问题。根据《仲裁法》第74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本题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提起仲裁,但是请求无法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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