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造假保送生将处以取消高考资格极刑
昨天,教育部公布《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从2007年起,教育部首次对造假的保送生处以“取消高考资格”的“极刑”。
从2007年起,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当年保送资格及参加高考
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校学习的,将取消其学籍。
此外,为保证保送生生源质量,教育部要求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必须对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的考核。
教育部还要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须进一步完善和公示本校制订的推荐办法,严格选拔本校综合排名前20名的学生,经中学和省级招办“两级”审核公示后,报教育部集中公示。
追访市教委
本市将严格执行规定
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今天上午表示,北京市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发现保送生造假者将取消其高考资格。
记者了解到,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等工作已经结束和进入收尾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