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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重难点解析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2-15

弄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概念以及基本原理等中的“弄懂”究竟是一个什么程度。所谓“弄懂”就是准确、完整、深入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这里面的准确就是对概念的理解要符合本义含义。比如哲学中的“主体”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主体”是不同的,哲学中有一个“客体”的概念与“客观”的概念是不同的等等。所谓全面,就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包含的内容要清清楚楚,一个都不能少。比如有一个概念包括三个方面,你只记住了两个方面,做选择题时也只选了两个方面,这肯定是不行的。所谓深入,就是要真正理解它的每一个内容。深入理解概念和原理是哲学复习中的一个基本要求,只有深入理解了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考生才能更好的记忆,并且能够记得准确和全面。

解答政治主观性试题的一般方法是先认真审题,审题时要仔细阅读题干、材料及问题,要注意一些关键词,要注意思维的发散性。解答题目时先解释每一个概念并写出原理的基本内容。如果相关概念太多,则根据试卷留出的空白选择重要的写,解释概念和原理一般不要超过本题答题空间的二分之一。解答材料题时要将材料中的一些问题相关的政治的术语再复述一遍。一般材料中都会有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答题时应根据相关的政治原理提倡材料中好的做法,批评材料中坏的做法。

哲学的最显著特点在于它的高度抽象性和普遍适用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显著特点在于它的阶级性和实践性,它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的高度统一。考生在复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一定要不断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在分析生活中实际问题时要注意它的阶级性和实践性,要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要反对唯心论和形而上学。

客观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辨证运动规律。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发展的辩证法,可以概括地把主观辨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在内容上都是客观的,但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客观辩证法是通过客观必然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主观辩证法是通过主观的逻辑形式表现出来的。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客观辩证法是内容,主观辩证法是形式。

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意识活动的主动创造性;意识活动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意识活动对人体的生理调节作用。不同的意识其反作用的结果是不同的: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动;错误的意识会引导人们采取错误的行动,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在理解意识的能动作用时既要反对夸大意识作用的唯心主义,又要避免低估意识的能动作用,应着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全面掌握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这是充分发挥意识主观能动作用的前提。第二,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是人们的社会实践。第三,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实现,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做保证。第四,意识的能动作用并不是无限制的。这种能动作用是在物质决定意识的基础上的能动作用,无论意识的能动作用有多大,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物质对意识的根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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