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专业(含专升本)先投档录取,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专科投档录取。报考高起本未被录取的考生,语、数、外三门总成绩达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考生所填专科志愿进行投档。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专业成绩不合格的,文化统考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非艺术类专业和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补填志愿期限内,可选择尚有计划缺额的招生院校,通过拨打168教育声讯电话进行补填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补填5个志愿。
招生院校若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补填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用“能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以“能力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考生,语、数、外成绩不得低于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