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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将征20%个税 网友认为不合理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8-11-4
今后玩家在网上收购和转销虚拟货币,所得收入将要求缴纳20%个人所得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昨日表示,具体缴纳方案下周一将出台。

    此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向国税总局请示,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是否应该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给予回复称,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财产转让所得计征方法为,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反应

    七成网友认为征税不合理

    呼吁建保护虚拟财产法规,提议用虚拟货币纳税

    本报讯昨日,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将征收个税的消息披露后,引起争议。

    网上“你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征税是否合理”的在线调查显示,截至昨晚21时,共有3000余人参加投票,其中,70.21%的人认为不合理,认为合理的占24.6%,对此表示“不好说的”占5.19%.

    不少网民对征税表示质疑。一位广东网民建议,“应先建立保护虚拟财产法规”,山东临沂一网民表示,“应该加强行业监管,惩罚那些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

    此外,也有不少网民对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征个税的操作性提出质疑,认为实际操作难以进行。还有网民提出了缴纳形式的建议,北京一名网民提出,“交税的时候也交虚拟货币”。

    对于征税的对象,有网民提出,出售虚拟货币的大头是运营商,还有一些倒卖的商家,应该向他们征税,而不是个人。

   部门回应

    国税总局:网上交易都应征税

    虚拟货币交易征税引发“网店是否纳税讨论”

    国税总局:网上交易都应征税

    本报讯 昨天,虚拟货币交易征个税的消息,还引发了网上开店是否都应该纳税的讨论。此前,北京已经率先规定网上开店需要办执照,但是被称为是“雷声大雨点小”。

    新民网昨日报道称,对此,国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表示,所有取得收入的网络交易行为都应该缴税。“既然是因为卖东西而有了收入,那就是要征税的。”而且还应根据卖家是经营行为还是偶尔转让行为,按不同项目征税。如果是纯粹经营行为,应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税项目征税。如果是偶尔转让物品,则按照财产转让税项目征税。

    昨日,有一家经营礼品的网上店主表示,如果缴纳所得税,是按企业所得还是个人所得,到底怎么征收,这些也需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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